“朋友,只要钱到位,初高中名校入学资格我都能搞定!”面对这样一位自称“路道粗”的神秘“高人”,不少心急如焚的家长信以为真,不惜掷下重金。然而短短四个月后,这位“高人”却在收钱后失联,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。近日,经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季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据了解,季某某因生意失败、债务缠身,遂动起了“搞入学”的歪脑筋。他曾协助学生家长获取过民办、公办自招类名校的入学名额,并从中赚取差价,因此在部分家长圈中积累了一定“名气”。很快,有“业务”找上了门,季某某的朋友袁某某听闻其能运作到名校入学资格,便提出支付35万元给季某某以换取某知名中学的入学名额,此时的季某某为了能快速拿到钱还上高利贷,丝毫不顾自己是否有能力、是否办得成,全都满口答应下来。
“我根本就没有想过办理他们的入学,一心想的就是把钱搞到手去还钱。”由于季某某先前有成功运作入学的经历,加之其时常在朋友面前吹嘘,竟有不少人信以为真,找到季某某请求其帮忙并奉上好处费,季某某也是来者不拒、照单全收,只不过收到钱款后季某某却将所得钱款用来偿还个人债务,未用于运作转学事宜。
纸终究包不住火,随着秋季开学越来越近,眼见入学事项毫无动静的家长、中介开始找到季某某,或是询问进展、或是要求退钱,短短几天季某某就写下了欠款两百多万元的欠条。最终,在重重压力下,他于去年9月2日晚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经查,从2024年4月开始,季某某以自己可以为学生办理初高中名校入学资格为由,先后收取被害人袁某某107万余元、李某某103万元、胡某某86万元、曹某某40万元,短短四个月的时间,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万元!直至案发前,季某某仅向几位被害人退还30万元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其本人系诈骗惯犯,早在2007年就曾因诈骗罪获刑。。
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认为,被告人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他人钱款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涉嫌诈骗罪,并依法提起公诉。最终,季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前述刑罚。
检察官提醒
家长望子成龙心情可以理解,但教育没有“捷径”。“花钱买学位”不仅不可取,更可能落入骗局。家长应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家风,对各类“潜规则”“内部操作”保持警惕,一旦发现涉嫌诈骗行为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与社会诚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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